「我們從受害者骨骼的傷口處,提取了一些微粒,經過檢驗,那裡面含有一種特殊金屬的汽車油漆,而這種油漆由於十年前的環保法案而停止了生產,市面上已經很少很少了。恰好,我們在古斯曼的老巢處,就發現了這種油漆。再加上微粒中的所有成分和古斯曼老巢所在地取得樣品完全一致,所以我們可以斷定,受害者就是在古斯曼老巢被害的!」
凱一臉怪異的看著小骨在自己面前侃侃而談,心中五味紛陳。
「嘖我不得不說,小骨,你是我見過最棒的法醫。雖然有點晚,可我還是要向你道謝,至少你幫我們確定了,勞瑞·史密斯探員到底是被誰所殺。你給了我們真相。」
真相有時候一點也不重要,可有的時候,它又非常重要。
查清楚勞瑞·史密斯的死因,算是他們警方唯一能給他家人的交代。雖然已經有點晚了。
小骨並不在意凱的感謝,她之所以有興趣查這件案子,除了在洛杉磯度假實在太無聊了之外,更因為那是她自己想知道真相。所以她才不管古斯曼到底怎麼樣,她只給出真相。
倒是布斯因為職業原因,比較關注這件事。甚至於FBI都希望布斯能夠在洛杉磯直接接手漢尼拔的案件。
不過因為一些其他原因,布斯並沒有得到這個機會。
「對不起,凱。我們沒能幫到你什麼。便宜古斯曼那個傢伙了。」
「沒關係,真的。你們已經幫我很多了。」凱安慰道。
事實上如果小骨能夠快一點,也許漢尼拔就不用出現了。有證據的話,凱還是更傾向用正規手段來懲治古斯曼這個混蛋,雖然那傢伙臨死之前所受的折磨,足夠償還他所犯下的罪孽了。
「對了,關於漢尼拔,你們洛杉磯警方有什麼進展?」都是警察,相處的時候,難免就會聊到工作上的事情,特別是最近幽靈屠夫漢尼拔的風頭正盛,布斯很難不談到這個案子。
凱撇撇嘴:「一無所獲,就像媒體說的,他就像幽靈一樣。現場沒有指紋,沒有DNA,沒有痕跡,如果不是現場留下無數的殘肢斷臂,或許沒人相信真的會有這麼一個兇手存在。」
事實上,警方到現在為止都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這段時間洛杉磯發生的針對黑幫成員的連環殺人案和芝加哥的那個漢尼拔有任何聯繫。唯一能將其和芝加哥那個漢尼拔聯繫在一起的,也只有相同的殺人手法。
然而,到現在為止,沒人知道這個殺人手法到底是怎麼做到的,除了每一個受害者都確定在生前經受過非人的折磨,現場所有的屍塊上還都留有類似野獸撕咬的痕跡。可那些齒痕,在自然界的任何生物身上都沒有找到相同的。而且,這個世界上也沒有哪種動物能夠將人的屍體撕扯成那個樣子。
洛杉磯警方完全是受了媒體輿論的影響,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將這起案子和芝加哥漢尼拔聯繫在了一起。
雖然結果沒錯,可過程有問題。
但沒人會說是什麼,畢竟能在一夜之間用這種手法殺死那麼多人,除了漢尼拔,好像也沒什麼人能辦到。
「可以讓我看看屍體嗎?」說起這個小骨就來興趣了。
小骨對屍骨和真相尤為感興趣。
「恐怕不行。這件案子不歸我負責。由上面決定,我可沒能力隨便帶人介入這個案子。」凱直接拒絕。開什麼玩笑,明知道小骨是這一行的大拿,凱吃多了給自己找麻煩?
凱可不敢保證,自己就一定不犯錯。
要是被小骨查出點東西那到時候就麻煩了。難不成要對她殺人滅口,凱雖然是唯結果論者,但也從不傷害好人。
倒是布斯看出點東西,他也是警察,自然能夠明白警察的想法。特別是凱,在他看來,凱是一個非常富有正義感的人,辦案從來都是沖在最前面。可這一次漢尼拔這麼大的案子,他居然一點關心的想法都沒有。
他可是知道凱是洛杉磯警方的王牌,如果他想要參與抓捕漢尼拔的案子中,相信警方絕對沒有理由拒絕
可偏偏他卻對這個案子興趣缺缺。
「凱,你怎麼看起來,對這個案子並不怎麼上心?」
凱點點頭:「我的確對這個案子沒什麼興趣。」
「為什麼?」按照布斯的想法,漢尼拔的案子已經突破了某些底線,是不能放任不管的那種。現在他還只是將目標對準那些罪犯,可誰又知道,哪天他會不會發瘋,打算改變口味。更何況,以現在的情形看,這個漢尼拔妥妥的就是瘋子!一個瘋子誰能保證他以後會怎麼做?
不管出於維護法律,還是為了防範於未然,布斯都覺得,應該將這傢伙丟進監獄裡才行。
「我成為警察,最大原因是出於同理心。我無法對那些受到傷害的無辜者視而不見。但對那些黑幫分子在我看來,他們被殺,沒什麼不好。」凱直話直說。
「你怎麼可以這麼想?我們是警察!還記得嗎,維護法律和正義才是我們的職責。」
「不,我的理解不是這樣的。保護無辜才是我們的責任。而法律的存在意義就是在於此!保護那些渣滓?那他們傷害的人怎麼辦?」凱搖搖頭,對布斯的說法不以為然。
「你」
「我想我們不用爭論,畢竟我們是警察,不是什麼狗屁社會學家。我做我該做的,其他的警察也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吧?反正我對追捕漢尼拔沒興趣。」
「那你能保證漢尼拔會一直如此。我們必須在他傷害無辜之前抓住他。」
「我們不可能因為一個人只是有可能什麼,就對他進行定罪。你想法才有問題吧?」凱抓住了布斯的漏洞。
「可他現在就在犯罪!」布斯覺得凱的看法從一開始就有問題。
凱笑了笑,不打算再爭論下去。本來他對這種爭論就沒什麼興趣。更何況,他們討論的可是他的馬甲。多說多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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