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初戀,有了你,我才知道,戀愛原來是如此美好。
緊張、期待、忐忑、黯然,直到最後那一刻的開懷,謝謝你給了我這一切。
從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起,我就知道我喜歡你。
而我一直認為,愛是深深的喜歡。
一百天的時間,早已讓我積累到足夠。
所以木子,我愛你。
木子,時間過得真快,不知不覺,我們已經在一起一百天了。
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時間總是過得很快,總是那麼美好。
真想無時無刻都和你在一起,永遠也不分開。
你已經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早在很多年前,我心中就已經決定,這一生只有你才會是我的新娘。
你這麼努力都是為了讓我過上更好的生活,這些我都明白。
但你要知道,對我來說,幸福並不是金錢,而是相伴,我要和你相伴到老啊!
為了你我願意熱愛整個世界
十六年前,她成為我的女友,那時她有一頭清爽的短髮,我還清楚地記得第一次相見時她的每一個細節。十六年後,她是我的愛人,為了我的喜好,她已長發過臀,我們的一雙兒女正在漸漸長大。
她跟我在一起的那年,她十六歲,我十八歲。如今,十六年過去,她人生中一半的時間屬於了我,除了母親,她是陪伴我時間最久的女人。
我記得我們在一起的每一個紀念日和重要的日子,記得我們在一起的點點滴滴。我驚奇地發現,我們十六年來從未真正紅過臉,我愛她始終如一。
有人說,兩個人在一起時間長了,就像左手和右手,就算不再相愛也會相守,因為早已習慣,偶爾握在一起不再有心動的感覺,但如果砍掉一隻,就會痛不欲生。可我們不是這樣。我們也是一雙手,卻始終緊握,從未分開。
不久前,奶奶病了,記憶淡去。悲傷的同時不禁滿心恐懼,如果有一天,我的記憶也不再清晰,我會不會忘記我們曾經的一切。所以,我要趁著記憶依舊銘心,在這占有了她一半人生的時刻,將一切記錄。我要封印住這份記憶,永遠不給它流逝的機會。
我翻出了我曾經給她寫的一百三十七封情書,發黃的紙張,鋼筆留下的字跡,仿佛又帶著我回到了十六年前。
用我這十六年來的記憶,還有我心中依然炙熱的血液,寫這本書送給她,作為見證我們情感的記錄。我想,這或許是一份最好的禮物。
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光之子》發表於二〇〇四年二月,連我自己都覺得有些幼稚的文字卻得到了許多讀者的認可與支持,成為我十二年創作生涯的起點。我問書友喜歡《光之子》什麼,他們告訴我,他們喜歡其中的真情實感。我才恍然,當創作一部作品時,感情真正融入其中,其他的一切,都已經不再重要。
《光之子》中男女主角的名字,由我和她的名字拆開而來,那麼,這部記錄我們十六年來點點滴滴的記憶作品,也依舊用那熟悉的名字吧。
我叫長弓,她叫木子。
那是一九九九年的春天,我們相識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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