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魔小姐難得早起了一次,看了眼時間,還不到早上7點,她顧不上換好衣服就直接穿著身上的睡衣趴在了貓眼上,見走廊上沒有人,她打開了房門,隨後躡手躡腳的來到了隔壁張恆的客房外,將耳朵貼在了房門上,仔細聽著裡面的動靜。
結果當然是什麼都沒聽到,而且等她想要再溜回自己的房間時,還看到了身後剛從樓下買早餐回來的張恆。
魅魔小姐的臉色顯得很是尷尬,「啊,我耳環掉了……在地上找一找。」
「那你找到了嗎?」張恆將其中一份早餐遞給了魅魔小姐。
後者嘆了口氣,知道自己的謊話編的沒有任何說服力,也就沒再硬撐下去,「我不是有意窺探你的隱私。」
「我知道,你是想確認下一晚上過去了,我的身體是不是還屬於我自己,沒關係,我能理解。」張恆道。
「那再好不過了。」魅魔小姐鬆了口氣。
「你先吃早飯吧。」
魅魔小姐一隻腳已經邁進了自己的房間裡,卻是又停了下來,「吃過早飯我們去哪兒?」
「哪兒也不去,就在酒店待著,我有點東西要整理。」張恆道,「當然,你如果覺得悶的話也可以出去轉轉,我不會限制你的行動的。」
魅魔小姐卻是搖了搖頭,「算了,這個節骨眼兒上我也不去瞎溜達了,萬一又撞上綁架賽姬那些傢伙就麻煩了。」
「那伙人其實對你再動手的可能很小了。」張恆道,「他們之前做的那些事情基本上都是為了激化新神和舊神之間的矛盾,挑起戰爭,現在既然戰爭已經來了,那他們這一階段的任務也算完成了,沒道理把注意力還放在你們身上。」
「他們接下來會做什麼?」
「我不知道,我又不是他們的人。」張恆道。
然而他說完魅魔小姐依舊沒有回到房間裡,卻是再度嘆了口氣。
「你是個好人,之前第一次遇到你的時候,你救了和你沒有太多關係的那個小女孩兒我就知道,你並不像表面看上去那麼冷漠,像你這樣的人本不該落的這樣的結局的。」
「魅魔也會有正義和邪惡觀的嗎,」張恆好奇道,「我還以為你們不在乎這種東西呢。」
「我知道你想說什麼,我們……引誘男性,吸取他們的精氣是為了生存,這是我們的謀生手段,就像狼和獅子捕獵獵物,你能說它們就是邪惡的嗎?而且嚴格說來,我們同狼和獅子也是不一樣的,狼和獅子帶給獵物的只有死亡,而我們和目標之間更像是一種等價交換關係,我們給與目標沒有人能給與他們的歡愉,而作為回報他們也會回報給我們一部分他們的精氣。」
魅魔小姐頓了頓,接著道,「這些年教會一直在輿論上抹黑我們,就好像遇到我們的男人最後都沒有什麼好下場一樣,我不否認我們中一部分人的確做得有些過分,但是正常情況下,一場春夢讓你失去的精氣並不會比打飛機要多,除非每天都連續不斷的做,否則也不會有什麼健康問題。」
「了解了。」
「所以我們當然也會有是非觀,不然你以為我為什麼不把你的事情上報給組委會。」魅魔小姐翻了個白眼道,隨後她的臉上又露出了一抹憂慮之色,「你確定你說的那個人……他會來找你嗎。」
「會的。」張恆很肯定道,「他等了這麼多年,沒道理在最後一刻放棄。」
「什麼叫他等了這麼多年?」魅魔小姐顯得有些不解。
然而張恆卻沒有再解釋,只是對她道,「趕緊吃吧,豆腐腦要涼了。」
「被你這一打岔我差點都忘了要說什麼了,總之,如果你還想再找別的什麼辦法,或者什麼人我都可以陪著你,你不是還剩兩周時間的嗎,赫爾墨斯我們也不是不能找找看。」
「謝謝,」張恆禮貌道,「如果我有這方面的需要會來找你的。」
…………
魅魔小姐沒想到張恆這一待還真的在房間裡待了整整一天,一直到晚飯的時候她去敲門才又看到了某人。
張恆應該是剛洗了一個澡,頭髮還有些濕漉漉的,魅魔小姐也是這時候才注意到張恆眼中那抹不易察覺的倦色。
正所謂熬夜是現代年輕人最主要的夜生活,二十歲出頭的人,如果沒有熬過夜那才是不正常的,之前張恆為了完成和伊西斯的約定也是連夜行動的,但是魅魔小姐卻沒有在他的眼中看到任何疲憊之色。
反倒是這一天窩在酒店裡沒怎麼動彈,張恆看上去卻有些疲憊,而且這種疲憊並不是生理上的,更像是精神層面的,魅魔小姐想到了某種可能,卻是破天荒的沒有開口詢問,而張恆也沒有解釋。
兩人很有默契的略過了這件事情,在餐廳默默吃完晚飯,之後各回各的房間,而張恆在稍晚一點的時候卻收到了一封新的郵件。
新郵件來自福樓,伊西斯既然已經出手治好了樊美男,張恆自然也就和丁四說了關閉那個懸賞帖的事情,不過他現在卻還握著一筆很可觀的積分,是韓璐前期幫他融到的資金,留在手裡也沒什麼用處,而且這些積分還在不斷貶值,張恆就順便委託福樓幫他物色下有沒有合適的道具。
然而那個時候張恆卻沒想到組委會會關閉遊戲,隨著遊戲點的陸續關閉,現在這筆積分的價值卻是徹底跌落到了谷底,只有原先不到十分之一,因為一眾玩家都很清楚,除非蓋姆再回來,否則這筆積分和廢紙也沒什麼區別了。
只是當張恆的目光掃過那封來自福樓的郵件,卻是略有些意外。
因為福樓在這封郵件里告訴他,居然真的幫他搜索到了一件靈魂類的道具,問張恆還有沒有興趣購買,由於現在積分的貶值,買家已經不再接受積分支付,而希望能用道具交換的方式出手。
而郵件的後面還附帶了那件道具的詳細介紹。
第六十五章 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