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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7章 法醫學鼻祖

作者:江邊魚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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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院長,我們夫婦是誠心誠意把這件玉書贈送給您。如果您非要給錢的話,那就給一塊錢好了。」秦先生家裡三代單傳,李權救了他的兒子,恩比天高。

    一件收藏品對他來說,根本不算什麼。

    「如果你們真的尊重我,那就說出一個實價。能把這件玉書賣給我,這就是最好的感謝。」李權堅持要以實價收購,不肯要對方贈送。

    秦先生夫婦對視了一眼,交換過眼神後,秦先生苦笑著道「那好吧,既然您執意不肯受贈,那我就實價賣給您好了。當初我花了一萬五千美金收購的。您給10萬人民幣就行了。」

    當初這件寶物乃是秦先生在海外購買。

    轉換成人民幣,實際花費接近十一萬。

    「行!當面轉給您吧!」

    李權二話不說,直接給對方轉了十五萬過去。

    像這種珍貴的文物,本身又是孤品,升值空間非常大。

    其實李權知道,十五萬買一塊這麼上乘的羊脂白玉都買不到。它的附加值,不比玉本身的價值低。

    所以,李權其實是占了秦先生的大便宜。

    「這……怎麼到賬十五萬呀!不行不行,我怎麼能多收您的錢呢!」秦先生急了。

    「秦先生,您就別推辭了。否則,咱倆能客套到明天早上。說實話,是我占了您的大便宜,以後咱倆交個朋友,算是結緣。」

    李權也是敞亮人,直接把話說開了。

    送走秦先生一家後,李權找來放大鏡,頗有些興奮的研究這件玉書。

    《洗冤集錄精要》。

    讀這種古書,要從最右邊讀起。

    也許是古人的書寫習慣,他們喜歡從最右邊下筆,而且還喜歡寫豎行的格式。

    「洗冤集錄?」

    好熟悉的名字。

    李權自從發現閱讀古醫書可以讓他獲得好感度,從中得到神醫技以後,他對許多古代神醫、名醫的醫學著作都是格外留意。

    為此還專門整理了一張表。

    哪個時代有哪些神醫,都著作過哪些醫書,他那張自製的表上都有記錄。

    洗冤集錄是誰寫的,或許很多人都不知道。

    甚至聽都沒聽說過這本書名。

    但是學過法醫的人,肯定聽過這本書。

    因為《洗冤集錄》是一位南宋名叫宋慈的法醫學家所著。

    這位宋慈不但有著極深的醫學造詣,而且因為工作的關係,經常與死屍打交道,要破各種命案。久而久之,他便積累了豐富的法醫鑑定學經驗。

    而且經他之手,破過的懸案、疑案,非常多。

    宋慈更是憑藉《洗冤集錄》一書,被後世尊稱為法醫學鼻祖。

    注意,不管在哪個領域,能夠被尊稱為鼻祖的人,都是非常了不起的存在。

    因為這意味著需要創新,需要闖出一條別人沒闖過的路。

    宋慈所處的那個時代,政局動盪不安,官官相護、大地主、地方勢力黑惡,無法無天。再加上有著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束縛。

    想要開展法醫取證工作,可說是非常艱難。

    比如,那個時代的女性地位特別低下。尤其是那種沒有身份地位的使女、農民的女兒,別說人權,幾乎連生命權都沒有。

    很多大地主或者官員家中的使女,只要不順從東家的心意,被殺死那是常有的事情。

    宋慈就破過一件這樣的案子。

    當時一位頗有權勢的大地主家,有一位年僅十五歲的使女突然暴斃。

    使女的東家仗著家中權勢,直接把那名使女的屍體抬回她的家中,交還給她的父母。別說是賠償喪葬費,就連使女的工錢都沒有結清。

    使女的父母都是老實巴家的佃農。

    看著好好的女兒,就這麼不明不白的死了,他們既悲傷,又感到氣憤。

    但是女兒工作的東家,乃是這一帶最大的地主。

    他們家種的地,都是這位大地主家的。

    得罪這位大地主的後果,他們連想都不敢想。

    父母含著淚,準備把女兒的屍體草草埋葬了。

    不料,使女的母親給女兒梳洗妝扮,更換壽衣時,發現女兒身上有著許多掐出來的青紫瘀痕,身體的一些女性部位更有著咬痕。

    這位母親可是過來人,立刻明白女兒這是被哪個畜生給糟蹋了。

    東家把她女兒糟蹋了不說,還把人都給殺死了,這位母親白髮人送黑髮人,不由悲聲痛哭。

    恰巧路過此地辦案的宋慈聽到了。

    他覺得這位婦女的哭聲太過悽慘,憑藉多年的辦案經驗,猜測這裡面必定有著冤情。

    於是下馬進入這戶人家詢問情由。

    這一問,大地主的罪行也就敗露了。

    宋慈也知道,這位大地主權勢極大,如果就這樣帶著屍體定那位大地主的罪,人家肯定不會認。

    而且官官相護,就算宋慈想管這事,上頭恐怕也不會答應。

    怎麼辦呢?

    宋慈想了一個辦法。

    先是問這戶人家,想不想為女兒討回一個公道?

    使女的父母自然是千肯萬肯。

    宋慈對於官府的辦案程序了如指掌。

    他讓死者的父母抬著屍體去官府報案,擊鼓鳴冤。

    然後他就有了出手辦這個案子的機會。

    果然,使女的父母把心一橫,當即抬著女兒的屍體去官府擊鼓鳴冤。

    只要有人擊鼓喊冤,縣令就必須處理。

    縣令早就收了大地主的好處,得知那個死掉的使女的父母抬著屍體在外面喊冤,他假意先讓衙役把人先喚進公堂。

    然後裝模作樣的詢問了幾句,待得使女的父母回答過後,縣令猛地一拍驚堂木。

    差點沒把使女的父母嚇癱在地。

    縣令不問青紅皂白,直接怒斥使女的父母想要訛詐東家的錢財。

    然後判令各打二十大板。

    如果敢再鬧,那就重罰收監。

    要知道,古代的縣城,官方是不設監獄的。但是縣城那麼大,犯案的人肯定有,抓回來就算殺掉,你也得先關起來吧?

    這說明有著監獄需求呀。

    通常,縣城的監獄,不管是牢頭、獄卒的工錢,還是監獄的修繕費用,都得由縣令自掏腰包。

    十個縣令九個貪,他自己都嫌賺得不夠呢,哪還肯拿錢養著監獄?

    縣令這時候就會默許牢頭、獄卒,允許他們用各種手段向關押的犯人索賄。

    當然,這種事情是觸犯王法的。

    縣令肯定不會親自干。


    而是通過默許的方式,讓手下的牢頭、獄卒去干。然後,牢頭、獄卒索要到了財物,不但工資的問題解決了,還會拿出一部分孝敬給縣令。

    所以,古代的人最害怕進監獄。

    不死也得脫層皮。

    牢頭、獄卒不收拾你,怎麼讓你乖乖掏銀子?

    要是女的被關進監獄,那就更慘。

    很多都是不堪污辱,直接上吊自盡或者投河。

    使女的父母聽說再鬧就要被關起來,當場嚇得上下牙直打戰,磕頭如搗蒜。

    為女兒的死討一個說法,肯定比不過他們自己的命更重要。

    正當他們準備打退堂鼓的時候,宋慈出手了。

    宋慈對縣令大佬爺說,既然死者的父母喊冤,堂外圍觀者眾多,為了公正,不如讓他當眾驗屍。

    外面的圍觀者,轟然叫好。

    這也不排除宋慈早早安排好了托兒在外面叫好的可能。

    縣令此時已經是騎虎難下。

    如果不答應驗屍,萬一事發,那可就是包庇罪犯。

    這個罪非常重。

    丟烏紗帽,毀前程都是輕的。

    上面問罪的話,很可能直接處斬。

    南宋時期的官員俸祿很高,但是對官員的要求也很高。

    對待官員徇私枉法,包庇罪犯,一般都是極刑處置。

    縣令沒辦法,只得答應了。

    當眾驗屍,在當時還是首次。因為那個時候禮法森嚴,死者為大,認為當眾驗屍是對死者的不尊重。

    宋慈當眾為使女驗屍,其實是頂著非常大的壓力。

    他把死者的衣物除去一部分,露出青紫淤傷以及上身的咬痕,然後又以極其專來的法醫知識,從多種證據加以推斷定罪。

    最終,確認這位使女不是死去暴病,而是被人糟蹋、殺害。

    事情到這一步,並沒有完結。

    就算這個使女不是暴斃,而是被人殺害,那又如何?

    大地主有得是錢,隨便推出一個家奴頂罪就可以逍遙法外。

    這個大地主更是在公堂之上,威脅宋慈,要讓他好看。

    宋慈也是個狠人。

    其實,讀書人都是狠人,平時溫文爾雅,真箇到了要命的時候,手段比誰都狠。

    宋慈先是以退為進,挖了一個坑。

    當堂詢問那個被推出來頂包的家奴,人到底是不是你殺的?

    家奴說是。

    並且簽字畫押,摁了手印。

    宋慈這時候就開始施展自己的專業法醫學知識來教這個囂張的大地主做人了。

    先是抓著家奴的手,與屍體身上的傷痕加以比對。

    結果,宋慈當眾怒斥,說這個家奴根本就不是殺人兇手。

    首先,屍體身上的咬痕,牙印有一顆明顯缺失。

    說明兇手的門牙少了一顆。

    家奴的牙齒完整無損,真要在使女身上咬的話,將會露出一排完整的牙印。

    然後,還有屍體身上的抓痕。

    家奴的手很粗糙,使女的皮膚很細嫩,用力抓過的皮膚將會像是被砂紙刮過一樣。

    無論是手掌印的大小,還是皮膚表面的印痕,又或者力道的大小,都與這個家奴不符。

    最終,宋慈告訴大家,真兇應該是門牙缺失了一顆,手指上的皮膚細嫩如女人,手掌的大小與屍體身上的掌印一模一樣。甚至就連兇手的大致年齡、身高,都被宋慈合情合理的推斷出來。

    這時候,旁邊的大地主已經再不復之前的囂張,而是臉色蒼白,冷汗涔涔。

    宋慈的目光一轉,突然盯住大地主,問對方為何臉色慘白?

    初春的天氣並不酷熱,為何滿頭大汗?

    大地主吱吱唔唔,被眾人的目光盯住後,更加緊張。

    這時,宋慈突然指著大地主的嘴巴,質問大地主的門牙怎麼少了一顆?

    大地主又急又怒。

    眾人也意識到,這個大地主與宋慈剛才推斷出來的兇手極其相符。

    宋慈抓著對方的手與屍體身上的掌印一比對,驚人的一致。

    然後再把大地主的手展示給所有人看。

    因為養尊處優的關係,大地主的手比女人還要更柔嫩,保養得非常好。

    到得此時此刻,案情告破,真相大白於天下。

    縣令大佬爺眼見事情已經是鐵案如山,再難挽回。也是果斷自保,把那個大地主戴了枷鎖,關進監獄。

    同時向上級知府、刑部匯報。

    結果,第二天,那個大地主就被人發現『上吊』自盡,在監獄內畏罪自殺了。

    那個大地主究竟是自殺,還是縣令大佬爺想要掩蓋自己受賄的罪行,殺人滅口,不得而知。

    宋慈的法醫驗屍卻是名聲大噪,甚至引起了當朝皇帝的重視。

    也正是從那時候開始,法醫學才漸漸在全國推行,有了一席之地。

    在這之前,都是仵作驗屍,對於謀殺還是自殺,又或對兇手的推斷,都很模糊。

    有了宋慈的法醫學之後,冤假錯案急劇減少。

    甚至後來,就連刑部、大理寺審案子,都以宋慈的法醫法理論為依據。

    李權查出了這件玉書的來歷後,既有些失望,又有些小驚喜。

    失望,是因為這件玉書的主人是法醫學鼻祖,擁有的神醫技,多半也是法醫學相關。如果李權是位刑警,或者法醫,學會了肯定有大用處。

    但是他是醫生,用到法醫學的機會極少。

    至於驚喜嘛,或許更多的是驚奇。

    法醫學是個冷門,他對這方面的知識很少涉獵。

    可以補齊他的一塊短板。

    法醫鑑定其實不僅僅只用於破案,還可以用在對死屍的解剖,查明死因,研究病人是怎麼病死的。對於尋找一些疑難雜症的治療方法,非常有用。

    現在可不是閱讀這件玉書的時候,李權先把它收好。

    等到他把蘇菲徹底治好了,有時間再來讀這件玉書不遲。

    走出辦公室,李權先去看望了秦先生的兒子。

    小男孩經過用藥以後,病情明顯好轉,再也沒有嚷著背部皮膚發癢。更沒有再發瘋。

    估計再住院兩三天,就可以辦理出院手續了。

    李權看完了這個小男孩,徑直朝著蘇菲所在的特護病房走去。

    作為未來的院長夫人,享受特護病房待遇,這並不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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