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啊,你怎麼臉色這麼難看?」
娘娘詫異道:「你父親年紀高邁,終有一日龍歸碧海,你便是烏雞國的繼承之人,還有什麼不高興的?」
雷明屏退左右,再三叩首道:「母親,我且問你,如今皇位上坐的是哪個?稱孤道寡者又是何人?」
「是你父王啊!你這孩子莫非是發了瘋麼?」
「母親!孩兒斗膽,請問您這三年以來,你與父王宮中之事,究竟如何?」
啊!
娘娘大驚失色,定定地看了太子半晌,方才艱難搖頭道:「並無什麼異常,你怎麼會突然問起這事情……」
可是她的猶豫和為難,已經看在雷明眼裡,不由得暗暗吸了一口氣。莫非今天在城外遇到的那個怪人,說的話能有幾分可信?
生為人子,若真有這等事,容不得半點怠慢。
雷明重新又出城找到崔石,沉聲問道:「這位先生,你究竟從哪裡得來的消息?我母后對此語焉不詳,我可也不能就此輕易信了你。若是有什麼差池,我該如何再見父王?」
「呵呵,你要驗證,倒也不難。」
崔石笑道:「那道士其實也並非真身,其實如今烏雞國殿上稱王的,是一隻青毛獅子成精的妖魔!你看這烏雞國內!若是真龍天子在位,自有五色祥雲的寶光。然而如今被妖魔入侵龍庭,整個城內都是一股蒙蒙黑氣!」
雷明回過頭看看了看,青天白日的哪來什麼蒙蒙黑氣……
但聽對方說得言之鑿鑿,加上白玉圭的證物以及剛才母親欲言又止的神情,又不敢全然不信。左思右想,陷入深深的糾結之中。
「這樣吧,你先回去,留心觀察烏雞國中的動靜。」
崔石道:「既然是青毛獅子,我有辦法讓他自己露出馬腳破綻。你只需盯緊了你那個妖魔父王,看他的舉動言行,應當就會有明確的判斷。」
「你要怎麼做?」
「這個你不必過問,只要等著就好,不出三天便見分曉。」
雷明將信將疑地看了崔石一會兒,最終點頭道:「那我就等你三天!若是妖言惑眾,我烏雞國絕不與你干休!」
哦哦。
崔石不感興趣地揮揮手,轉身而去。
烏雞國不跟我干休,能怎樣?
派烏雞來圍剿我麼,據說很補,求多來一點……
回到城裡,崔石大筆一揮,寫就一篇奇文。
嗯,就靠這個,應該足以讓那個王位之上的青毛獅子坐不住,等著他自己跳出來表演就好!
……
烏雞國王城內的民眾,最近都在議論同一件事。
寂寞寒窗空守寡!
這個橫空出世的神秘上聯,得益於烏雞國對文字的特殊嗜好追求,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席捲全國,一時間自以為自己水平還不錯的「才子」們,全都以能對出這個上聯為榮。
但是幾天過去了,沒有一個人成功。
「哎,劉兄,關於那副奇聯,你有點思路沒有?」
隨便一家茶樓里,這樣的話題到處都是,甚至聊著聊著,幾桌客人都能湊一桌,反正大家都是對不出來,誰也不用笑話誰,反而因為共同的話題而聊得更近乎。
「我哪有如此大才!哎,想出這個對聯的人簡直就是神人,不過據愚兄推測,他自己可能也並沒有下聯。這……根本就是個絕對啊!」
「劉兄!陳兄!你們快出來!出事了!!!」
忽然有人一頭闖進茶樓,神情激動。
「又有新聯問世了?」
「不,這回不是對聯,是一篇奇文!真的是奇文啊!」
幾個人匆匆出了茶樓,見城牆上貼了一張紙,上面寫了不少字,已經圍攏了無數人圍觀,每個人臉上都有驚奇的神色。
湊上前去,稍稍念誦幾句,頓時有一種詭異的感覺從心中升起。
竟然……竟然還有人能把文字運用到這個程度?!
文曰:
石室詩士施氏,嗜獅,誓食十獅。施氏時時適市視獅,十時,適十獅適市。是時,適施氏視是十獅,恃矢勢,使是十獅逝世,適市,氏拾十獅屍,適石室。石室拭,氏始試食是十獅。食時,始識是十獅,實十石獅屍,試釋是事……
「我的天,同一個音,寫了一個完整的故事!」
喜好玩弄文字的烏雞國人,瞬間沸騰了……
他們沉浸於詩文聯句,也迷戀於對文字的某種偏激的追求。這樣的一段很奇葩的《施氏食獅》,很完美地契合了他們的喜好,頓時如同一石激起千層浪,像病毒一樣爆炸般地蔓延開來。
一傳十、十傳百、百傳千萬!
無數人傳誦,無數人抄錄,無數人為此瘋狂。紛紛打聽這奇文的來源,想要見一見能寫如此奇文的奇人。
很快,消息就如崔石所願的那樣,從民間傳入皇宮之中。
「陛下!」
就有人在早朝時滿臉喜色,上奏道:「我烏雞國如今風調雨順、國泰民安,百姓安居樂業,乃是社稷之福!如今,就連升斗小民也喜好吟詩作對,全國上下都是一片祥和教化氣息。」
「前些天,有人以『寂寞寒窗空守寡』的上聯轟動王城,雖然暫時沒有恰當的對句,但也進一步激發了民間討論詩文的氣氛。就在今天,《施氏食獅》橫空出世,引發全城轟動!臣以為,這是陛下治國有方的最好明證……」
「什麼是是是是的,你年紀大了口齒不清楚麼?」
高居王位之上的烏雞國王皺了皺眉頭,沒太聽懂。
立刻就有人把精心謄寫好的一篇《施氏食獅》送到他手上,那個自以為拍馬屁的老臣正了正衣冠,朗聲背誦道:
「石室詩士施氏,嗜獅,誓食十獅……」
他沒注意到,滿朝文武都沒注意到,國王陛下看到這樣一篇文字,然後耳邊聽的是什麼「誓食十獅」、「十獅逝世」、「試食是十獅」這些字眼,臉色越來越難看。
何方狂徒,竟敢如此挑釁!
烏雞國國王拍案而起,怒道:「賣弄文字!譁眾取寵!責令太子徹查作者捉拿歸案,烏雞國內凡有散布傳播者,一律按叛國罪論處!」
第317章 奇文共欣賞